2024-07-08
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、房屋、农业、林业、海洋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承担,按照统一的依据,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,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。 不动产登记实施后,原房地产登记调整为不动产登记,办理流程和要求基本不变。